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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英文名:Zaozhua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Science&Techno 简称:“枣科” 所在地:枣庄 院校代码:D390 类型:综合类

省属普通高职
  •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2012-04-27 24:15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院2012年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运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第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00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枣庄、滕州两级市人民政府投资兴建,是鲁南地区规模较大的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先后被中共山东省委评为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公安厅评为山东省护卫队先进集体,被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第四届大学生宿舍文化节优秀组织奖、山东省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师资建设先进集体、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奖、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被中共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院座落在素有“班墨故里、红荷之都”、中国中小机床之都和中国建筑之乡之称的滕州市城区,交通便利,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高铁、京沪铁路、104国道等交通干线从城区附近穿过。现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765万元。校内建有5大专业群实验实训基地,并建成了中央财政支持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的机械设计与制造实训基地,拥有120个实验实训室,2个大型生产性实训车间,1个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工811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97人,双师型教师208人,研究生学历102人。学院专业门类齐全。学院按照“贴近市场设专业,校企合作建专业,特色培植强专业”的建设思路,开设了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艺术设计、煤矿开采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图形与图像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物流等31个高职专业, 专业面向覆盖了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的大部分领域。学院集中优势资源,精心打造院级、省级、国家级三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群)。目前,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等已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计算机文化基础》、《社区护理》、《使用普通机床的零件加工》、《数控编程与加工》、《机械零件的检测》等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药学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学院教学质量过硬。2008年以来,学院以迎接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契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大力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双证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与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人才共育机制,为学生“学生存之技、习发展之能、谋人生之策”提供了优质服务。在2009年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得到了教育部评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学院就业渠道通畅。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在南方、胶东、本地设立了就业办事处,开通了就业信息网和就业热线,定期举办供需见面会、就业双选会,实行就业召回制度。目前,学院已与鹰普(中国)有限公司、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山东山防防爆电机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合作举办订单培养冠名班,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30家企业签署订单培养协议,订单人数达1285人,同时,在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为毕业生就业解除了后顾之忧,实现了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的“双高”目标。学院文化特色鲜明。学院传承墨子、鲁班的职业文化,秉承“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训,大力实施“三个一”工程,营造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实施“旗帜”工程,培养名师,树立旗帜,引领良好的教风;实施“名片”工程,培育优生,打造名片,彰显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实施“镜子”工程,美化环境,净化校风,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意识。学院设有大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的奖助学政策,通过“奖、贷、勤、补、减”等多种途径,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学院招生连续三年在报考人数、生源质量、报到率等方面进入全省高职院校第一方阵,成为广大学子向往的、理想的高职院校。目前,在省教育厅、两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上下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及全国高职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创建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旗帜,真抓实干,高歌猛进,深化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能力,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力打造“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现代化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zzkjxy.com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除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两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十七条 关于专业调整: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仿造材料取得报名资格和冒名顶替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护理专业收取学费 5000元/年,其他专业收取学费4600元/年。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0]68号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一条学院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的奖助学政策,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4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助、勤、补、贷、“绿色通道”等全方位的资助政策,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同学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关注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奖学金发放覆盖面达84%。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按国家规定,对特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资助金。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5650569 5650668 5650669 5650599免费咨询电话:8006539591 传 真:0632-5650569 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00学院网址:http://www.zzkjxy.com E-mail: wty3618@126.com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pec.edu.cn; http://gaokao.chsi.com.cn。 二○一二年三月详情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013-04-27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院2013年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运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第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00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枣庄、滕州两级市人民政府投资兴建,是山东省规模较大的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先后被中共山东省委评为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公安厅评为山东省护卫队先进集体,被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第四届大学生宿舍文化节优秀组织奖、山东省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师资建设先进集体、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志愿服务突出贡献奖、山东省高校学生公寓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被中共山东省高校工委评为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院座落在素有“班墨故里、红荷之都”、中国中小机床之都和中国建筑之乡之称的滕州市城区,交通便利,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高铁、京沪铁路、104国道等交通干线从城区附近穿过。现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765万元。校内建有5大专业群实验实训基地,并建成了中央财政支持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的机械设计与制造实训基地,拥有120个实验实训室,2个大型生产性实训车间,1个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工811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97人,双师型教师130人,研究生学历102人。学院专业门类齐全。学院按照“贴近市场设专业,校企合作建专业,特色培植强专业”的建设思路,开设了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艺术设计、煤矿开采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图形与图像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物流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等34个高职专业, 专业面向覆盖了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的大部分领域。学院集中优势资源,精心打造院级、省级、国家级三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群)。目前,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等已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计算机文化基础》、《社区护理》、《使用普通机床的零件加工》、《数控编程与加工》、《机械零件的检测》、《电气自动化技术职业能力平台联合课程》、《护理专业核心课程》等15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药学专业教学团队、机械设计与制造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学院教学质量过硬。2008年以来,学院以迎接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契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积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大力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双证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与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人才共育机制,为学生“学生存之技、习发展之能、谋人生之策”提供了优质服务。在2009年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得到了教育部评估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学院就业渠道通畅。学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在南方、胶东、本地设立了就业办事处,开通了就业信息网和就业热线,定期举办供需见面会、就业双选会,实行就业召回制度。目前,学院已与鹰普(中国)有限公司、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山东山防防爆电机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合作举办订单培养冠名班,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50家企业签署订单培养协议,订单人数达1685人,同时,在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为毕业生就业解除了后顾之忧。学院文化特色鲜明。学院传承墨子、鲁班的职业文化,秉承“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训,大力实施“三个一”工程,营造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实施“旗帜”工程,培养名师,树立旗帜,引领良好的教风;实施“名片”工程,培育优生,打造名片,彰显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实施“镜子”工程,美化环境,净化校风,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意识。学院设有大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的奖助学政策,通过“奖、贷、勤、补、减”等多种途径,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学院招生连续三年在报考人数、生源质量、报到率等方面进入全省高职院校第一方阵,成为广大学子向往的、理想的高职院校。目前,在省教育厅、两级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上下正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及全国高职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创建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旗帜,真抓实干,高歌猛进,深化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基础能力,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力打造“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现代化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对口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共有34个招生专业,分别为: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艺术设计、煤矿开采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图形与图像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物流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第十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13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除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两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第十八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新生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第二十二条 关于专业调整: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护理专业收取学费 5000元/年,其他专业收取学费4600元/年。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二十五条 学院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的奖助学政策,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4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助、勤、补、贷、“绿色通道”等全方位的资助政策,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同学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关注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奖学金发放覆盖面达84%。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www.chsi.com.cn)查询。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规定,对特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资助金。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部门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处0632-5650569 5650668 5650669 5650599免费电话:8006539591 传真:0632-5650569机械工程系0632-5632616电气工程系0632-5632068建筑工程系0632-5650398信息工程系0632-5632056医学技术系0632-5650218 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00学院网址:http://www.zzkjxy.com E-mail: wty3618@126.comQQ咨询:909847660 1586412438 273051140 1208828372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pec.edu.cn;http://gaokao.chsi.com.cn。 二○一三年三月详情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2014-06-26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院2014年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运作,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第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00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是由原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枣庄工业学校、滕州高级职业学校、滕州高级技工学校等国家级重点中(职)专整合升格而成,是山东省规模较大的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地理位置优越,地处素有“班墨故里、红荷之都”的滕州市城区,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高铁、京沪铁路、104国道等交通干线贯穿城市南北,为全国各地学子求学升造提供了方便。现有来自全国11个省市的全日制在校生5820人。学院整体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绿树成荫,花草满园,建有栖凤湖、班墨园、图书馆、体育场以及多处人文景观。交通发达,生活便利,环境优美,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学院现有教职工781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160人,讲师305人,研究生学历91人,“双师型”教师84人。校内建有5大实验实训基地、120个实验实训室,其中包括中央财政支持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基地、中央财政支持的机械设计与制造实训基地、省财政支持的汽车实训基地、附属医院暨医护实训基地。学院对接地方支柱产业开设了土建类、制造类、医药卫生类、资源开发与测绘类、财经类、电子信息类、旅游类、艺术设计传媒类、生化与药品类等36个高职专业。目前机械设计与制造等4个专业已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计算机文化基础》、《社区护理》、《数控编程与加工》、《机械零件的检测》、《电气自动化技术职业能力平台联合课程》等20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药学专业教学团队、机械设计与制造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王志亮教师被评为山东省教学名师;建筑施工工程专业群被列为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学院坚持“就业为导向,服务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道路”的办学理念,积极深化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双证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成立了枣庄市职业教育集团,先后与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人才共育机制。“鹰普班”、“山防班”等与10余个大型知名企业合作成立的冠名班,以及与滕州市人民医院和北京、上海等地大型医院开展的订单培养、就业+实习等就业模式,使一大批学生解决了就业的后顾之忧。学院文化特色鲜明,继承和发扬职业教育鼻祖墨子、鲁班的传统职业文化,秉承“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训,坚持 “学生存之技,习发展之能,谋人生之策”的育人理念,不断提高育人质量和水平。学生多次在山东省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获得骄人成绩;近80个学生社团为学生展示才华、发展综合素质搭建了舞台;大学生文化节、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科技服务活动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广受社会赞誉;学院还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通过“奖、贷、勤、补、减”等多种途径,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对口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共有36个招生专业,分别为: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艺术设计、煤矿开采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图形与图像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物流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第十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14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2014年新生的基本条件: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2、参加2014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3、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五条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第十六条 考生男女比例不限,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两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男生,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七条 录取具体方式: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为普通高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在上线的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投档,依此类推。2、录取线内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3、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标准。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技能考试分数线按照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美术类考生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的,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的,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八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 新生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第二十二条 关于专业调整: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护理专业收取学费5000元/年,其他专业收取学费4600元/年。第二十四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院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的奖助学政策,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4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助、勤、补、贷、减、“绿色通道”等全方位的资助政策,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同学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www.chsi.com.cn)查询。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规定,对特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资助金。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2-5650569 5650668 5650669 5650599传 真:0632-5650569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00学院网址:http://www.zzkjxy.com E-mail: wty3618@126.comQQ咨询:909847660 1586412438 273051140 1208828372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pec.gov.cn;http://gaokao.chsi.com.cn。 二○一四年四月详情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2015-05-12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第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枣庄、滕州两级人民政府举办,是枣庄地区规模较大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座落在墨子、鲁班故里滕州市, 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1.7万平方米。开设37个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781人,全日制在校生6302人。悠久的办学历史学院前身是枣庄工业学校、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等三所老牌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创建于1951年,其护理、药学、助产等专业;枣庄工业学校创建于1978年,其机械制造类、煤炭类、电气类专业特色突出;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创建于2000 年,其建筑类专业特色鲜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建筑类人才;滕州技工学校创建于1986年,于2005年合并到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使办学形式进一步丰富。三所学校为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淀了厚重的办学资源和文化底蕴。鲜明的专业特色学院紧贴鲁南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开设了制造、医药卫生、土建、电子信息、财经、资源开发与测绘、艺术设计传媒等七大门类37个高职专业,拥有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药学等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1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数控编程与加工》、《电气自动化技术职业能力平台联合课程》等20门省级精品课程,药学、机械设计与制造等2个省级教学团队。2014年获第二届全国高职院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三等奖1项和优秀组织奖,省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三等奖1项;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3项;山东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3项;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获奖1项;2部教材入选教育部第一批“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建专业,特色培植强专业”的专业建设思路,大力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攀升,学生多次在全国、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成绩,2014年在山东省综合排名居第16位,在获奖等次上、层次上、数量上均居前列。其中,代表山东省参加五部委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学院2009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完善的教学条件学院现有教职工781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高级讲师202人,讲师305人,研究生学历101人,“双师型”教师84人。校内建有5大实验实训基地,拥有120个实验实训室,2个大型生产性实训车间,1个附属医院,1200多台新型计算机(承办全国计算机考试)。其中机械制造、建筑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汽车、医学技术类实训基地为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同时,建有179 个校内外实习和实训基地。目前,校内所有教室都安装了交互式多功能一体机,实现了教学的智能化。建有大型高标准塑胶运动场、足球场、篮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运动场地。良好的发展平台学院秉承“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训,为学生搭建了 “学生存之技,习发展之能,谋人生之策”的全方位发展平台。①能力培养平台。近60个学生社团为学生展示才华、发展综合素质搭建了舞台;大学生文化节、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科技服务活动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广受社会赞誉。②升学深造平台。学院为有志继续升本求学的学子提供了优质的教学资源。同时,设有成人教育学院,在校学生可选择专升本、成人本科函授教育、成人本科自考教育,拿到大专毕业证的同时可以通过成人教育同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我院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实践本科试点学校。③学生资助平台。学院通过“奖、贷、勤、补、助、减”一系列奖助措施,构建起了全方位、多元化学生成长成才资助体系,为优秀学生、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了全方位的激励机制。理想的就业去向学院大力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双证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将毕业生就业端口前移,先后与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鹰普班”、“山防班”等与10余个大型知名企业合作成立的冠名班,以及与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滕州市人民医院和北京、上海等地大型医院开展的订单培养、就业+实习等就业模式,解决了学生就业的后顾之忧。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师资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枣庄市花园式单位、枣庄市平安和谐校园等荣誉称号。便捷的生活服务学院校内建有人工湖、班墨园、图书馆、体育场以及多处人文景观,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绿树成荫,花草满园,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①“吃”:建有两处大型学生餐厅,一次性可容纳6000人同时就餐。②“住”:建有11栋学生宿舍。高职学生宿舍有4人、6人间,室内有电话、网线、高标准单人床、电脑桌凳等高标准生活设施。③“行”:校内有大型超市、浴室、美发厅、洗衣房、联通移动营业厅以及多家银行自助存取款机,为学生提供了便捷的生活服务。滕州是“科圣”墨子、“工匠祖师”鲁班的故里,是山东西部经济隆起带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素有中国中小机床之都、中国建筑之乡的美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将继承和发扬鲁班和墨子的传统职业教育思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办学特色,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建设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九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对口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共有37个招生专业,分别为: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会计电算化、护理、助产、药学、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艺术设计、煤矿开采技术、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图形与图像制作、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物流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旅游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子商务。第十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15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十三条 学院与天元建设集团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与“Oracle公司移动互联”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与北京超星集团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制作;与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山东鲁南机床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为机械设计与制造。 第五章 录 取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2015年新生的基本条件: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2、参加2015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3、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十六条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第十七条 考生男女比例不限,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两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男生,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为普通高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录取线内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3、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标准。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美术类考生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的,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的,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十九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六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条 新生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二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护理专业收取学费5000元/年,其他专业收取学费4600元/年。第二十四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学院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的奖助学金政策,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4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助、勤、补、贷、减、“绿色通道”等全方位的资助政策,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同学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www.chsi.com.cn)查询。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规定,对特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资助金。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2-5650569 5650669 5650599传 真:0632-5650569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学院网址:http://www.zzkjxy.com E-mail: wty3618@126.comQQ咨询:909847660 1586412438273051140 1208828372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pec.gov.cn;http://gaokao.chsi.com.cn。详情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2016-05-04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春季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 第五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基本情况: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是200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由枣庄、滕州两级人民政府举办,是枣庄地区规模较大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坐落在墨子、鲁班故里滕州市, 校园占地1000余亩,建筑面积26.9万平方米,拥有馆藏图书43.3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4138.18万元,开设38个高职专业。现有教职工639人,全日制在校生7607人。 悠久的办学历史 学院前身是枣庄工业学校、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等三所老牌国家级重点中专,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1年。枣庄市第二卫生学校创建于1951年,其护理、药学、助产等专业享誉全国;枣庄工业学校创建于1978年,其机械制造类、煤炭类、电气类专业特色突出;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创建于2000 年,其建筑类专业特色鲜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建筑类人才;滕州技工学校创建于1986年,于2005年合并到滕州市高级职业学校,使办学形式进一步丰富。三所学校为学院建设和发展积淀了厚重的办学资源和文化底蕴。 鲜明的专业特色 学院紧贴鲁南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开设了制造、医药卫生、土建、电子信息、财经、资源开发与测绘、艺术设计传媒等七大门类38个高职专业,拥有机械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药学等4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1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数控编程与加工》、《电气自动化技术职业能力平台联合课程》等20门省级精品课程;药学、机械设计与制造等3个省级教学团队;《护士临床用药(第3版)》、《建筑工程监理》、《数控机床零件加工(第3版) 》3本“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建专业,特色培植强专业”的专业建设思路,大力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攀升,学生多次在全国、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成绩,2015年共获得各类国家级赛项二等奖7个、三等奖5个;省级赛项一等奖9个、二等奖11个;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大赛一等奖1项,山东省职业院校信息化大赛一等奖2项,全国高职院校信息化大赛综合排名第5;荣获全国建筑装饰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并获下届承办权。 完善的教学条件 学院现有教职工639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134人,讲师255人,研究生学历173人,“双师型”教师212人。现有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优秀教育工作者3人,山东省优秀教师3人,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2人。校内建有5大实验实训基地,拥有120个实验实训室,2个大型生产性实训车间,1个附属医院,1200多台新型计算机(承办全国计算机考试)。其中机械制造、建筑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汽车、医学技术类实训基地为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同时,建有179 个校内外实习和实训基地。目前,校内所有教室都安装了交互式多功能一体机,实现了教学的智能化。建有大型高标准塑胶运动场、足球场、篮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等运动场地。 良好的发展平台 学院秉承“兼爱至善、笃学励能”的校训,为学生搭建了 “学生存之技,习发展之能,谋人生之策”的全方位发展平台。近60个学生社团为学生展示才华、发展综合素质搭建了舞台;大学生文化节、大学生志愿者活动、科技服务活动等品牌活动精彩纷呈,广受社会赞誉。学生傅昱博荣获“爱我中华共创和谐十大杰出新闻人物”及“山东优秀大学生创业者”称号;学生高庆坤、赵强强分别荣获“大众报业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提名奖。学院为有志继续升本求学的学子提供了优质的教学资源。同时,设有成人教育学院,在校学生可选择专升本、成人本科函授教育、成人本科自考教育,拿到大专毕业证的同时可以通过成人教育同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我院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实践本科试点学校。学院通过“奖、贷、勤、补、助、减”一系列奖助措施,构建起了全方位、多元化学生成长成才资助体系,为优秀学生、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了全方位的激励机制。 理想的就业去向 学院大力推行“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双证互通”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将毕业生就业端口前移,先后与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关系。“鹰普班”、“天元班”等与10余个大型知名企业合作成立的冠名班,以及与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6医院(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01医院(青岛)、武警天津总队医院等单位开展的订单培养、就业+实习等就业模式,解决了学生就业的后顾之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便捷的生活服务 学院校内建有人工湖、班墨园、图书馆、体育场以及多处人文景观,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绿树成荫,花草满园,是读书、学习、生活的理想之地。①“吃”:建有两处大型学生餐厅,一次性可容纳6000人同时就餐。②“住”:建有11栋学生宿舍。高职学生宿舍有4人、6人间,室内有电话、网线、高标准单人床、电脑桌凳等高标准生活设施。③“行”:校内有大型超市、浴室、美发厅、洗衣房、联通移动营业厅以及多家银行自助存取款机,为学生提供了便捷的生活服务。 滕州是“科圣”墨子、“工匠祖师”鲁班的故里,是山东西部经济隆起带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素有中国中小机床之都、中国建筑之乡的美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将继承和发扬鲁班和墨子的传统职业教育思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办学特色,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师资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枣庄市花园式单位、枣庄市平安和谐校园、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含对口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共有38个招生专业,分别为: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营销与服务、矿山机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煤矿开采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会计、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测绘与地理信息技术、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助产、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 第十二条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16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 学院与天元建设集团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南京第五十五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计算机应用技术;与北京超星数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与惠普软件(济宁)人才产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软件技术;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与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山东广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与山东智筑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订单培养,专业为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第五章 录 取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院录取2016年新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参加2016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 所有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七条 考生男女比例不限,矿山机电、矿井通风与安全两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男生,助产专业因行业特点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 1、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我院为普通高校专科批次录取院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 2、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录取线内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合格标准。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职业技能考试需达到省教育厅要求的合格标准,按专业类别划定分数线,分专业进行录取。 5、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美术类考生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的,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的,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 新生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护理专业收取学费5000元/年,其他专业收取学费46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成立了大学生资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职业教育的奖助学金政策,为莘莘学子求学深造提供资助。成绩优异者,可分别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每人6000元/年),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400元/年、三等奖200元/年)。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奖、助、勤、补、贷、减、“绿色通道”等全方位的资助政策,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刻苦学习的同学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为每人4000元/年、每人3000元/年、每人2000元/年)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www.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七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按国家规定,对特困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市慈善总会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资助金。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2-5650569 5650669 5650599传 真:0632-5650569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邮政编码:277599学院网址:http://www.zzkjxy.comE-mail: wty3618@126.comQQ咨询:909847660 1586412438 273051140 1208828372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http://www.sdpec.gov.cn;http://gaokao.chsi.com.cn。 二○一六年四月详情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提升内涵加快发展2011-03-21
为加快各项事业发展,近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和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实施了十项工程,以落实内涵提升计划,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据了解,这十项工程的前五项,一是示范校建设工程。落实省教育厅“名校建设工程”中“着力打造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色高职高专院校”的工作目标,积极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色高职学院”。二是特色专业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围绕地方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调整专业和服务方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三是优质课程群建设工程。积极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带动作用和课程网站的辅教辅学功能,提高教学质量。四是学生职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工程。大力加强教学基地建设,提高实验实训室技术装备水平,创建融技能操练、工程训练、技术研发等为一体的实践教学科研中心。五是产学研结合及社会服务推进工程。创新产学研结合模式,促进与科研院所、企事业科技教育资源共享,并根据企业需要开设课程、定向培养人才,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和就业。   该学院实施的其他五项工程,一是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工程。整合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建成电子教学资源库,上网实现共享,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和共享工作。二是德育及人文素质教育工程。突出立德树人,改革现有公共基础课,突显精品课程特色,开设文史哲等多种选修课和乡土文化课程,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三是师资队伍建设的“旗帜工程”。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高端人才,建设兼职教师信息库,形成兼职教师的培养和聘用机制。四是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程。建立适合工学结合需要的教学质量监控和多元化评价制度,研究建立社会综合评价系统的办法。五是班墨文化建设工程。发挥文化传承功能,结合墨子、鲁班文化的特点,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学院文化和富有专业特色的职业文化,成立以墨子、鲁班职教思想为核心的职业教育研究团队。   目前,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成立了以分管领导牵头的各项目工程实施小组,相关部门细化方案,制订和完善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从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环境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为内涵提升计划的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详情
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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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滕州市龙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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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电话:%u0030%u0036%u0033%u0032-%u0035%u0036%u0035%u0030%u0035%u0036%u0035招生电话:%u0030%u0036%u0033%u0032—%u0035%u0036%u0035%u0030%u0035%u0036%u0039%u0035%u0036%u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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